运行管理

实验教学中心安全条例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稿时间:2019-11-20 10:38:00  

一 教学研究实验中心机构设置与职能

(一)机构设置

教学研究实验中心是上海体育学院从事各类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部门,隶属于运动科学学院,由运动科学学院直接领导。

教学研究实验中心下辖运动技能研究中心、运动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心、运动健身科学实验室、运动康复实验室、运动损伤急救实验室、动物实验室、运动环境实验室和体育工程实验室。

(二)实验中心职能

1、实验室建设和管理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按照实验室管理规范,实施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建立开放、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负责制定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建立相应的实验技术和仪器设备的标准操作程序,开展有计划的实验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实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实验教学、研究工作的正常运行。

2、实验教学

按照每学期实验教学计划,提前安排好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使用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学校本科生公共与专业实验课的教学任务,积极开展学生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实验课教学体系的建设和实验课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

3、科学研究

根据科研任务的要求,承担科学实验、科研课题和科技攻关工作。并及时掌握国际国内同行的实验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不断提高实验科学研究水平。

4、社会服务

实验室除完成本单位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任务外,要打破实验室部门的封闭形式,积极协作做好资源共享,并积极为我校相关的实验教学和研究工作提供技术和设备服务,提高其利用率,杜绝设备积压和浪费。

二 实验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负责实验中心的全面工作,包括组织实验中心的业务学习,制订实验中心的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检查中心各个实验室规章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根据发展规划,推进实验室的建设工作,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申购的论证、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功能开发,以及实验室环境改造和维修等工作。

(三)配合学院做好实验教学工作,依据教学计划,安排实施实验教学;依据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检查实验课的开设情况,做好实验项目的规范化管理,逐步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制定实验中心实验员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

(五)负责实验中心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审核实验室对外开放、仪器设备外借和实验室有关经费的使用。

(六)积极支持和组织在实验中心开展的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和研究生培养等各项工作,并及时了解和学习外校经验,高水平地完成科研和教学实验任务。

(七)负责组织实验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三 实验室执行主任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实验室正常和高效运转。

(二)全面落实实验教学任务,与学系主任和任课教师密切配合,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并积极开展实验室教学改革。

(三)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工作计划,包括教学计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等,参与相关实验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

(四)负责实验室设备的管理,预防和杜绝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做好节约能源的工作。

(五)督促实验老师填报预实验记录、实验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教学日志等教学文件。

(六)负责撰写实验室的年度工作总结。

(七)参与实验室实验员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包括政治思想、教学质量和工作态度等方面。

(八)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措施,确保实验室内人身和国有财产的安全。

四 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实行办公坐班制,要求全天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班、下班,遇事请假。

(二)负责保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和实验器材,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积极进行实验器材的改进和自制工作。

(三)负责对仪器设备的清点和检修,做好日常购买和破损登记工作,保证帐、卡和实物相一致,对需要报废的仪器设备,及时上报处理。

(四)了解自己所负责课程有关实验内容的教学大纲要求,清楚每次实验课所需的实验条件。课前主动与任课教师沟通,明确教学任务和具体要求。

(五)负责实验所需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前期准备工作。每次实验前负责将实验所需仪器、器材、消耗品、化学试剂等准备齐全,摆放到位。

(六)熟悉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及软件的使用,了解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工作原理和主要用途,尤其要熟练掌握实验教学相关的技术、方法和原理。

(七)课间协助实验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当好实验教师的助手,不能远离上课教室,以便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的突发问题。

(八)协助实验教师维持课堂纪律,阻止学生将食品带入实验室,不允许学生在实验室吃食物,监督学生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

(九)课后负责仪器设备、实验器材的检查、清点和回收,做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整齐。

(十)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做好水、电和门窗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解决。

五 实验室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进行预习,明确实验的目的、要求,了解所做实验的原理、所用仪器和注意事项,掌握实验的内容、方法和步骤,写出预习报告。

(二)实验课不准迟到,无故不参加实验者作旷课处理,因故不能参加实验者,应向指导教师请假,所缺实验应及时补齐。凡缺做实验者,不得参加所属理论课程的考试。

(三)实验室内必须保持安静和整洁,不准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乱抛纸屑杂物;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不准穿背心、裤衩、拖鞋(除规定须换专门拖鞋外)进入实验室。

(四)做实验要认真,仔细观察,积极分析思考,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实验数据需经指导教师审查签字通过。

(五)按照实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经指导教师检查后,方可接通电源、启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按规定赔偿。

(六)爱护仪器设备,节约用电。不许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

(七)实验结束,做好仪器设备的复位工作。关闭实验室设备电源,清洁实验台面,整理使用过的仪器设备。

(八)对违反实验室规章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视其情节对责任者按章处理。

六 实验室开放使用规定

(一)实验室开放的条件

实验室必须在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实验教学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开放。   

实验室应有一定的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择。

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应具备良好的仪器设备和充足的实验材料,并有能力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与开放工作。

实验室要有安全保障措施,保证实验室开放期间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二)实验室开放的形式 

学生参与科研型:主要面向高年级学生,实验室定期发布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以实验室开放实验项目立项申请书(或指导教师科研项目立项书)、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学生科技活动型:根据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种学科竞赛或学生自行拟定的科技活动课题,结合实验室的方向和条件,进入相应实验室开展实验活动。实验室提供相应的实验条件,指派教师进行指导。以学生参加竞赛成绩或科技活动的阶段性成果(实物、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自选实验课题型: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综合性、设计性自选实验课题,鼓励学生参加创新设计实验。学生在实验中必须独立完成课题的方案设计,完成实验并撰写实验报告。以实验成果(包括实物、论文、设计、实验报告等)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综合素质与能力培养型:实验室定期发布教学计划以外的基础实验,供不同学科的学生自行选择与完成。学生必须遵照实验室有关规定,按程序完成预习报告、实际操作和实验报告。以《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内登记的项目、预习报告、实验报告和指导教师评价作为学生成绩和学分的评定依据。

(三)开放实验的组织与管理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

各开放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实验仪器准备和实验记录的登记;并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各实验开放过程中的值班工作等。

开放实验由实验指导老师与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四)开放实验室申请程序   

开放实验室项目的申报可每学期进行一次,实验项目指导教师应根据自身条件设计一定数量的、切实可行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实验项目上报实验中心,由实验中心向学生公布每学年或每学期实验项目。学生可以自由选择实验项目和指导老师。

开放实验室申请具体程序

(1)申报并填写“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各开放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

(2)根据学生选定的开放实验项目,各开放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核实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3)按约定时间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

七 实验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必需有本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及仪器说明书、附配件齐全。

(二)对贵重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使用。

(三)仪器设备借用规定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对外借出,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外借仪器设备,有特殊情况者须填写仪器借还申请,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办理借出手续。

仪器设备借出时,必须严格执行登记验收手续,说明质量情况,清点随机附件,并按时验收归还。

外借仪器设备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设备维护费用(各仪器设备收取费用标准另行规定)。

为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在不影响教学研究实验前提下,欢迎外单位来实验中心有偿使用各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外借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按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四)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发现,维修时必须有原始记录。如属自然损坏不能修复,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如属责任事故,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因管理不善而造成仪器设备丢失者,要追究责任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处理。

八 实验室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实验设备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实验设备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主要用于现有实验室和批准立项新建实验室的设备购置。

实验设备经费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的方式进行申请,学校负责项目的论证、立项、中期检查和评估验收。

设备费、实验费、仪器设备修理费必须用于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实验教学及科学研究。

一般设备费和实验室改扩建费用于全校教学实验室购置家俱和实验室环境改造。

各项专款则按专款专用原则管理。

(二)实验耗材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实验耗材经费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用于各个实验室的实验教学使用。

实验耗材经费只供教学实验使用,包括实验消耗的各种材料、试剂、加工、低值易耗器具、玻璃器具、实验动物、卫生用具以及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服等。

实验室使用实验耗材经费时,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材料、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认真做好验收、实验室账务记载工作,并填写验收单据,经实验中心主任及院长签字后到财务处报销。

(三)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管理按科研处和后勤产业管理处规定执行。

设备维护维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费用。

申请使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时,实验室要提交申请,写明所需维护、维修项目的名称、必要性、所需经费预算及维修后的工作效果等,经实验中心主任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科研处,由后勤产业管理处批准后方实施。

维护维修工作完成后,由实验中心进行验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验收凭证及发票等经后勤产业管理处及科研处审核后,到财务处报销。

(四)实验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实验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时可以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收取材料消耗费、设备维护费和水、电等运行费,还可以根据人力成本收取服务费。

实验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经费的收支需经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签字确认,并纳入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和监督。

九 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加强我校实验室工作档案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效益,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的范围:凡是在我校实验室工作中形成的,作为原始资料需要保存以备查考的文字、图表、音像、物品等各种形式的材料。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

实验室概况:学校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实验教学与科研

(1)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材及指导书、实验教学计划书、实验教学任务书、实验运行记录、实验课程表、实验报告(样本)及原始记录卡等相关资料。

(2)教师科研任务形成的文件材料(项目、类别、经费、实验技术开发及科研成果等)。

(3)学生在实验教学或实践中产生的文字材料与成绩等。

(4)承担各种培训、测试、加工或在社会服务中产生的成果或社会效益等资料。

实验“仪器设备”档案
(1)仪器设备管理: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本、教学科研设备使用记录本;

(2)低值耐用品管理:单价低于1000元的低值耐用品的帐本;

(3)仪器设备的维修:仪器设备维修记录本;

(4)精密仪器大型设备: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名单、报表、使用记录、操作规程。

实验队伍建设与管理类

(1)实验室主任:学校(学院)任命或聘任实验室主任的文件、高级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实验室工作日志;

(2)专职人员:实验室岗位职责文件、实验室人员岗位日志;

(3)人员的考核:校(院)所有对实验室人员的管理文件、实验室对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的考核办法和定期考核材料;

(4)人员培训:校(院)所有对实验室人员培训的管理文件和所有实验室人员的培训计划及执行情况记录;

(5)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指导教师的有关管理文件;对本学年首次开的实验,其指导教师试做的记录;对首次上岗指导实验的教师,其试讲考评记录。

(三)实验室档案的管理

实验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立卷、归档工作,并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工作档案的管理情况。

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相关细则,确保有关人员及时做好相关事项的记录,并及时将需存档的实验室工作资料交给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存档。

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使用不得违背国家、学校的保密制度。

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十 实验技术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实验技术队伍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建设一流实验室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需不断提高实验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实验技能和现代科学管理知识,以逐步建设一支业务水平高、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的实验技术队伍。

(一)培训对象

编制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以及长期在实验室工作的实验型人才。

(二)培训原则

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进行培养的原则,使大多数实验技术人员成为实验室建设、管理的骨干力量。

培训主要以在职在岗学习为主,脱产学习为辅,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采取在职自学、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专业讲座、学术交流、校外进修等方式,培训内容必须符合现在岗位要求。

通过培训使实验技术人员在职业道德、教学水平、实验技术、维修技能、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所提高,从而更好地履行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等各项职责。

(三)培训内容

实验基本技能培训

从事实验室工作二年以下的实验技术人员应首先完成基本技能培训。在培训导师的指导下完成本室各项实验操作环节,熟练掌握本实验室各种仪器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掌握本实验室所用的一般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简单故障的处理方法。

实验技能提高培训

从事实验室工作三年以上的具有初、中级职称的实验人员应通过以下方面的学习完成实验技能提高培训。一是系统选学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有关课程,以掌握与本实验室有关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二是通过到外校相关实验室学习、调研、参观等方式,了解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技能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有效办法,结合本实验室实际改进实验装置、实验教学方法,提高管理水平。

(四)培训要求

实验教师、技术人员的培养计划要结合实际,切实可行、培养要有目标,有进度,有检查,有考核,要注重培养效果。

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计划内的培训内容,学习结束后写出学习报告交所在实验中心存档。

凡由学校提供了学习培训费用的实验技术人员,应安心本职工作,为实验室建设管理与教学科研做贡献。


十一 实验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执行,遵守管理制度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和丢失,除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责令其赔偿物资损失。

(二)由于下列主观因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应予赔偿

不听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工作的。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修理仪器设备的。

尚未掌握操作技术、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便轻易动用设备造成事故者。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指导错误或保管人员保管不善造成事故者。

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将仪器设备、器材挪作私用、外借等。

其他因不遵守规章等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损坏或丢失者。

(三)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鉴定或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不赔偿

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如:检修、试运行等),使仪器设备损坏,属于不可预见;

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如:缺陷、老化等)造成的损坏;

因意外客观原因(如突然断水、断电、停气等)而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经有关人员论证确认非本人责任者。

(四)赔偿办法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按新旧程度合理折旧后的残值计算,使用期在2年以内,按直接损失部分的原价赔偿,2—5年折旧20%,5—10年折旧40%,10年以上折旧50%。因局部损坏或丢失使仪器设备完全报废者,应按整体原价的50%-100%赔偿。

操作不当造成大型仪器损坏,根据损坏程度,赔偿仪器修理费。若修理费较高,根据实际情况按维修费×50%赔偿。

贵重仪器配件和适于个人使用的生活用品损坏或丢失时,视情节酌情按原价×折旧率赔偿。
事故责任者,若不只一人时,需分清责任大小分别承担赔偿费。

赔偿不仅根据仪器设备、器材的损坏程度以及物品丢失、损坏时的新旧程度和造成的后果等不同情况决定,同时结合赔偿人的态度,事故性质,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对一贯遵守制度爱护设备器材,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可减免赔偿;对态度恶劣,情节严重的应加重处理。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实验中心与设备科负责解释。

十二 实验室安全消防的管理规定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实验室要设安全员1 名,负责实验室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验室一切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

(二)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和存有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实验室,要根据情况制定相应的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有关人员要认真执行。

(三)实验室内电气设备及线路设施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用电规程和设备的要求实施,不许乱接乱拉电线,墙上电源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

(四)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条件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五)安全员要经常检查本室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向实验室主任报告。实验室的钥匙专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六)下班时,最后离开本室的工作人员要检查并关好水电、门窗,有报警设施的要接通电源,使其确实发挥作用。

(七)节假日前对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并安排值班人员。

(八)化学危险品按照运动分子生物学研究中心相关管理规则执行,实验动物按照动物实验中心相关管理规则执行。

十三 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管理办法

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理。

实验室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间,统一管理。

各课题组如拥有危险化学品应向实验室报备,并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他危险品,要单独存放,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妥善处理。禁止随意乱扔杂物。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

十四 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设置防火安全标志。

严格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专库储存,随用随领取,并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严禁超负荷用电;电炉必须确定位置,定点使用,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用完后及时拔掉插头。

容器内的化学物品,必须有标签标记,发现异常或有疑问,要及时检查验证,不得随意丢放,有毒物品要集中存放和处理。

实验台不得存放任何暂时与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更不能放置盛有浓酸与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各种气体钢瓶必须远离火源,放置于阴凉和空气流通处。

必须做好灭火准备,配备灭火器材,并能操作使用。


十五 课题研究组购买试剂管理办法

仔细阅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及《易制毒化学品名录》,清楚了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明细。

购买有毒物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爆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应到正规、有资质的公司购买,严禁非法网上购买。

凡是购买有毒物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爆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应立即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附上有购买数量的单据及售货公司名称,以便于实验室管理人员在购买三日内上报公安派出所。

购买的有毒物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应交给实验室保管,填写相关表格。

各课题组选出一名同学,与实验室管理人员联系,负责本课题组所需用物品(试剂)的领取,填写相关表格。

各课题组选出的同学应对领出的物品(试剂)负责,监督使用,须清楚使用情况。

各课题组选出的同学负责将未使用完的一定量的物品(试剂)交回实验室管理人员。

用完的空瓶立即用水清洗,清洗的废液倒入指定的下水道,空瓶清理出实验室。


十六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切实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教育工作,防止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尤其是与实验室有关的各种安全紧急情况出现时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特制订本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以防患于未然。

二、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院领导、实验中心主任、执行主任

2、工作小组:实验老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员、相关学生等代表组成。

三、安全预案

(一)防火防范要求与应急预案

1、防范要求

1)严禁将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随意带出实验室;

2)实验室内使用酒精灯等火源时必须精力高度集中,严禁违规操作;

3)定期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4)对学生、教师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火源等演练;

5)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检修、补充消防器材;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若是小火教师应立即自救;

2)若烟雾浓、火情大应立即命令学生取手帕或衣服捂住口鼻,弯腰以行走方式,切不可跑,遇有阻塞时,应自觉停步,不可向前拥挤,以免发生踩 踏 事故的发生,迅速组织学生从最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抢救);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及时排查事故原因,尽快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防范要求与应急预案

1、防范要求

1)组织对学生和教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严禁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4)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讲座;

5)定期检测用电器是否漏电、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木棍,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危险化学物品使用安全预案

1、防范要求

1)对教师、实验人员及学生进行化学危险品使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辅导;

2)严禁将实验室内物品擅自带出,学校积极做好防盗安全工作;

3)严禁将食物和零食带入实验室,并食用;

4)有毒气体制取时,必须打开通风扇以及门窗,保持室内空气通风;

5)使用易碎玻璃器皿、刀片、危险化学药品等易造成伤害的物品前后,教师和实验人员应重点强调安全教育,规范操作步骤;

2、应急预案

1)遇有有毒气体扩散突发事件或学生在实验室食用零食引发学生出现头痛、头晕等异常不适症状,①应立即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立即将其转移至阴凉通风处,呼吸新鲜空气,适当活动等,并送医务室请医务人员观察其精神状况;②对出现昏迷、抽搐等症状的危急伤员在采取紧急救护措施(人工呼吸、吸氧等)的同时,立即送往医院或直接向120急救中心呼救,并通知家长;③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以便决策;④较大事故应及时排查事故原因,尽快处理;

2)发现实验室仪器被盗,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如有贵重仪器或危险化学药品被盗,尤其是剧毒化学物品被盗或缺损,还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安部门报案;

3)发现学生带出实验仪器,应立即报告领导;

(四)其它事故

常见事故的处理办法,尽可能实时、实地解决。

(1)洒在桌面上的酒精或二甲苯燃烧

处理方法:立即用湿抹布或沙子扑灭。

(2)浓酸流到实验台上

处理办法:加氢氧化钠溶液→水冲洗→抹布擦干。

(3)浓碱流到实验台上

处理办法:加稀醋酸→水冲洗→抹布擦干。

(4)浓酸沾到皮肤上或衣物上

处理办法:立即用较多的水冲洗(皮肤上不慎沾上浓硫酸,应立即用布拭去,再用大量的水冲洗),再涂上3%—5%的氢氧化钠溶液。

(5)浓碱沾到皮肤上或衣物上

处理办法:用较多的水冲洗,再涂上硼酸溶液。

(6)眼睛里溅进了酸或碱溶液

处理办法:立即用水冲洗,切不可用手揉眼睛,洗的时候要眨眼睛,必要时请医生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