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运动分子生物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稿时间:2019-11-27 17:18:00  

一、总则

1.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2.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账,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进行妥善处理。

3.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间,统一管理。

4.各课题组如拥有危险化学品应向实验室报备,并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5.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他危险品,要单独存放,有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6.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妥善处理。禁止随意乱扔杂物。

7.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8.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

二、保管制度

1.危险化学品必须按有毒有害药品、腐蚀性药品和易燃易爆药品分类保管和使用,严禁混合存放。

2.强酸、强碱、强氧化性药品应单独    存放,专人保管和存放。

3.易燃、易爆药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开保管,注意防火、防电、防盗。

4.有毒、有害药品应当加强保管,防止中毒伤人。学生和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管室。

5.有毒有害药品应当专柜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次取用应作好使用登记。

6.危险化学品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