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武术表演教学实验中心服化间/道具间管理规定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稿时间:2019-11-27 16:59:00  

为营造良好的环境,规范管理,特规定以下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管理规范:

一、管理条例

1.    服化间/道具间对内主要作为表演专业教学、学术活动及院系、学校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演出之用。其余时间按照学校场馆规定时间开放。

2.    钥匙由专人负责,未经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同意不得借用;

3.    爱护财务,节约用电;

4.    服化间/道具间借出后,由借用人负责收拾干净整齐后方可离开,并请指导老师监督学生使用;如管理员发现使用后不规整,有权不出借服化间/道具间给该生;

5.    服化间/道具间墙面、镜面不得张贴、悬挂任何字画等装饰物品,注意防火;

6.    严禁坐化妆台;

7.    服化间/道具间属于公共场所,只存放贵重服装道具。个人小道具一概不允存放,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8.    服化间/道具间内任何人不得带有色饮料和一切食品入内,不得吸烟,一经发现,警告一次,如果再发现管理员有权收回道服化间/道具间使用权,并不再出借给该生;

9.    与演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内;

10.    任何人不得私自配服化间/道具间钥匙,一经发现,不再出借;

11.    本着“戏比天大”原则,管理员不得在演出期间进行干扰

二、借用条例

1.如教师需借用服化间/道具间,请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天联系管理员,于上课前至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填写《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登记表》;

如学生需借用服化间/道具间,请告知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提前一天联系管理员并于领取钥匙时填写《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登记表》;

2. 服化间/道具间规整完毕后,请锁好门后主动联系管理员归还钥匙。

注:每个年级有一个道具箱,可存放小道具,请自行配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管理员:朱老师 15967955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