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环境,规范管理,特规定以下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管理规范:
一、管理条例
1. 服化间/道具间对内主要作为表演专业教学、学术活动及院系、学校文化活动以及各类演出之用。其余时间按照学校场馆规定时间开放。
2. 钥匙由专人负责,未经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同意不得借用;
3. 爱护财务,节约用电;
4. 服化间/道具间借出后,由借用人负责收拾干净整齐后方可离开,并请指导老师监督学生使用;如管理员发现使用后不规整,有权不出借服化间/道具间给该生;
5. 服化间/道具间墙面、镜面不得张贴、悬挂任何字画等装饰物品,注意防火;
6. 严禁坐化妆台;
7. 服化间/道具间属于公共场所,只存放贵重服装道具。个人小道具一概不允存放,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8. 服化间/道具间内任何人不得带有色饮料和一切食品入内,不得吸烟,一经发现,警告一次,如果再发现管理员有权收回道服化间/道具间使用权,并不再出借给该生;
9. 与演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内;
10. 任何人不得私自配服化间/道具间钥匙,一经发现,不再出借;
11. 本着“戏比天大”原则,管理员不得在演出期间进行干扰
二、借用条例
1.如教师需借用服化间/道具间,请指导教师至少提前一天联系管理员,于上课前至管理员处领取钥匙并填写《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登记表》;
如学生需借用服化间/道具间,请告知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提前一天联系管理员并于领取钥匙时填写《服化间/道具间使用登记表》;
2. 服化间/道具间规整完毕后,请锁好门后主动联系管理员归还钥匙。
注:每个年级有一个道具箱,可存放小道具,请自行配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管理员:朱老师 15967955298